刚才,我们传达了党的十八届五次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面我重点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次会议精神,以及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内容给大家上党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决策部署,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大重要举措,必将把党的十八后开展的反腐倡廉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带来新的气象,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党员的形象,重塑中国共产党的形象。
一、要扎实做好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推动侨联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党中央对新常态下做好各方面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与侨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研究部署明年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侨情实际,研究适应新的发展理念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团结带领侨界群众,凝聚侨心侨智侨力,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作出侨界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侨联干部的新水平。侨联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领域多,工作对象特殊,是一项涉外性、政策性、群众性、社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这就需要侨联干部勤于善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扎实理论功底,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文化知识水平,熟悉侨联工作内容,了解国际国内侨情,掌握侨联工作方法。与此同时,要根据海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及时研究新对策、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谋划新发展。不仅要从书本上学,还要在实践中学,更要学习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自觉做到学习明志、学习养性、学习增智、学以致用,运用科学发展的理论来指导侨联工作的实践,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
二要解放思想,不断拓宽侨联工作的新思路。当前世情、国情、侨情都在不断地发生新的变化,作为一名侨联工作者必须按照新常态下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打造工作亮点。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四个转变”:以乡情、亲情为联络工作的渠道转变为以宣传好的投资环境和好的发展前景为吸引力的外联观念;以发挥本地籍侨务资源优势转变为突破地域界限,确立大侨务的观念;以引进人才为我所有转变为引进人才为我所用的的观念;以单一的接待联谊为侨务工作重点转变为发挥侨务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涉外性、统战性的特性,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的观念。通过整合资源,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协调推进,促进我省侨联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要扎实作风,不断提升为侨服务的新作为。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的桥梁和纽带,因此侨联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侨联机构虽小,但舞台很大,影响很广。侨联干部必须热爱侨联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自身修养,增强组织观念,把为侨服务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本着“侨事无小事”的原则,努力解侨之所难、帮侨之所困、谋侨之所需,用情用心用力做好侨联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谨慎严密,务求实效。侨联工作面对的是有一定特殊性的群体,我们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不能简单地采用一般党政部门的工作方式,必须从侨的特点出发,按照侨界群众接受的工作方式开展工作。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侨服务的观念,把侨界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侨联干部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满腔热忱的为侨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侨联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侨户,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以侨联干部良好的模范行为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来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归侨侨眷,为江西经济社会事业的新一轮发展作出侨界应有的贡献。
二、深刻理解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丰富内涵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的纪律建设进入科学化、规范化新阶段的重要里程碑。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
与《条例》印发的同时,中共中央也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颁布的这个《准则》,薄薄一页、短短八句,简洁明了,易知易行。《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我们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准则》和各《条例》内容相互照应,充分体现了惩戒机制、防范机制、保障机制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初步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反映了《准则》、《条例》与国家宪法法律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发生违纪行为时,首先要受到党内法规体系相关规定的约束与惩治。如程度严重,触犯法律,将同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体系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准则》、《条例》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准则》和《条例》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丰富和具体化,使其更易于操作。
三、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和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迅速组织开展对《准则》与各《条例》多种形式的学习与宣讲活动,探索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真正使每一位党员熟悉并准确把握所有内容,印刻于心,并准备外化于行。
一要着力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撰写理论文章、组织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准则》和《条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引导侨联系统广大党员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要求,为侨联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要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的各项纪律要求。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本部门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三要切实履行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布局,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指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检查考核,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作为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年终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同志们,侨联工作大有作为、侨联发展适逢其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当前侨联事业的发展良机,切实履行侨联章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发展新征程作出新贡献。还有2个月,今年的工作就要结束了,我们还有两件事情要做,一是本月底侨商会和青委会要组织换届,这次换届工作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前期大家都在按部就班的准备,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团结合作,高标准完成换届任务。还有一件事就是按照要求,我们月底前要进驻新办公楼,也希望大家及早准备,换完届后就立即搬迁。
最后,祝大家心情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