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这句话界定了侨联的性质,明确了侨联的定位。
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这是侨联的政治属性,是侨联区别于其他一般性质的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根本所在。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决定并指导成立了党领导的侨联组织——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当时,海外侨胞自愿组织的华侨团体很多,有的很有号召力,但是为什么我们党还要组建新的、由自己领导的华侨组织?我们从侨团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就可以看出,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侨界群众组织,才能以中华民族的利益为根本,最大限度地团结海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国家富强、民族独立、人民幸福而奋斗。1956年中国侨联成立之后,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侨联组织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密切联系侨界群众,充分发挥侨界群众在侨联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为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奋斗的基础上实现最大限度的团结,是侨联作为人民团体的本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党领导的侨界群众组织与一般侨团区别的显著标志,也是侨联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 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这是由党和国家政治体制决定的。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我们党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要让群众理解、支持这些路线方针政策,还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领导下的各人民团体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自身的先进性带领广大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具体到侨界,就需要侨联组织从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适合其特点的活动,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他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同时,侨联可以组织侨界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通过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和侨联界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组织基层侨界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侨联要紧紧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侨界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侨界群众表达利益、反映诉求、协调矛盾、维护稳定,团结带领他们齐心协力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全面深化改革所需的群众基础。
侨联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这是侨联组织的本质属性。侨界群众是侨联组织的活力和动力源泉,只有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广泛地吸引、组织到侨联中来,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开展适合他们特点、符合他们要求、吸引他们广泛参与的各种特色活动,侨联工作才能更有影响力和感召力。侨联组织作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自己的组织,必须把为侨服务、维护侨益作为立会之本和基本职责,深入侨界群众,了解他们的意愿和需求,增进与侨界群众的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建设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他们的信赖和支持,侨联组织才能更有吸引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