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召开“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2013-10-12 来源:大江网 作者:孟维伟 字号:[]

强卫提要求 当干部就不能收“红包” 收“红包”就要丢官帽

  10月11日,江西召开“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通报两起顶风违纪案例,回顾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江西省委书记强卫提出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强卫指出,要对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的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给予通报。党的纪律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犯,违纪必须付出代价,不如此,党内歪风恶习难以祛除,从严治党难以落到实处。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周泽民在讲话中指出,“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专项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钉钉子的精神、铁面执纪的决心下工夫根治收送“红包”歪风。要切实抓好10月31日节点以前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卫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将省委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心落实到位,把政治上关爱干部工作做扎实,不留遗憾;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珍惜组织给予的关爱机会,有收“红包”行为的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将收受的“红包”上交组织或廉政帐户。要坚持不懈抓下去,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铁面执纪,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根治收送“红包”歪风,努力营造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江西省纪委通报2起违纪收受“红包”问题

乐平国税局稽查局长、上饶一派出所民警被查处

  10月11日,江西省纪委对2起违纪收受“红包”问题发出通报。《通报》强调,党的纪律是铁律,必须执行,违纪必须受到制裁。要释放一个强烈信号:党员干部若收受“红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全省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当干部就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官帽。

  《通报》指出,中秋、国庆前夕,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对收送“红包”、用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有关单位根据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2起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的问题。这2起问题是:

  乐平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经景德镇市国税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其乐平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职务,并研究给予其纪律处分。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西市派出所某干警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经上饶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饶市纪委对此案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上述2起违纪问题表明,在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专项治理收送“红包”歪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以身试纪。党的纪律是铁律,必须执行,违纪必须受到制裁。10月31日是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的时间节点。各级党委、纪委务必把省委对党员干部政治上关心的要求落到实处。有收受“红包”行为的党员干部要珍惜机会,打消侥幸心理,自觉上交,卸下包袱,干干净净干事业。10月31日以后治理“红包”问题将进入常态化。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省委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全省每一位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拒收“红包”,洁身自好,以实际行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